同几十年前相比,如今儿童的视力普遍下降却是不争的事实。只要走进中小学教室就会发现,戴上了眼镜的学生占了很高的比例。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如今的学生看电视多、玩电子游戏多或者看书写字多、家庭作业多等,而在于婴儿出生时所接受的强烈而刺眼的光线! 我们知道人的眼睛是感光器官,功能完好的眼睛,只有在一定强度范围的光线刺激下才能看见东西,光线太暗和太强都看不见,就像声音太弱和太强耳朵都听不见一样,眼睛也会因不合适的光线而受到伤害。而太强的光线刺激,恰恰是直接导致婴儿视力受损的罪魁祸首。 那么这种“强光"是什么时候骤然伤害他们的眼睛?答案是:主要是一个人从出生的一刹那到三四个月甚至两岁以前的这段时间。因为从“黑暗"的子宫中降生的婴儿,第一次见光就是光芒四射的产房,对婴儿来说,这种“强光"就像成人看见电焊机发出“弧光",十分刺眼,而且这种“强光"伤害,一直要持续大约三四个月甚至两年之久! 三四个月以后特别是两岁以后的婴儿,才会有“避光”的意识,而从出生至三四个月以前的婴儿,不仅没有这种“避光"意识,而且还像昆虫一样具有某种“趋光性"。也就是说,这时的婴儿遇到“强光”,可能会睁大眼睛,静静地瞅着明亮刺眼的发光体。就这样,小家伙一直静静地和各种发光体“对视"了几个月,视力当然早变坏了!只是婴儿不会说话,大人暂时不知道。试想即便是成人,双目盯着哪怕只有20瓦的日光灯管对视1 0分钟,都会受不了的。 七十年代初,笔者在关中农村常常看到,农家婴儿出生后,家人总要用发黄的旧报纸把吊在天花板上的电灯泡罩住,以保护婴儿眼睛。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多么富有远见的卓越之举! 不可否认,几十年前尤其是农村,儿童们的视力普遍比现在的孩子好。从前很多地方没有电,产妇临盆也不去医院,多在光线昏暗的煤油灯下分娩,当然不会伤害婴儿的眼睛。如今则不然,产妇无不住院接生,产房无不顶灯高照,胎儿就在这种 “强光"照耀之下降生。尤其不幸的是,有的胎儿早产体弱,竟被赤条条送进用大灯泡照射的透明“保温箱"中,仰面而卧,昼夜烘烤,而无任何避光保护措施! 据报道,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疗中心的理查德•斯通先生发现,小鸡的眼睛在长时间灯光照射下,会发生类似于人类近视的反常。因此,他怀疑是否夜明灯会使幼儿也存在患眼病的危险。他对479名2至1 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夜里开着灯睡觉的婴幼儿,将来发展成近视眼的可能性远比一般儿童要大。两岁之前在黑暗环境中睡觉的儿童,只有1 0%的患近视,而在夜明灯下睡觉的儿童,患近视的比率则为34%。研究表明,灯光可能会促使正在迅速发育的婴幼儿的眼睛发生变化。尽管他们的眼睛闭着,灯光仍会透过眼皮进入眼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先天发育正常的前提下,一个人的视力好坏,主要取决于其出生的一刹那到三四个月这段时间眼睛所接受的光源强弱程度,这期间光源越强,眼睛受到的伤害就越大。 今后,我们绝不能眼睁睁让孩子一个个降生在“险恶"的灿烂灯光中,致其小小年纪就一个个戴上眼镜片。家长及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措施,让婴儿从出生至三四个月以前这段时间注意避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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