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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健康教育所完成对市级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示范村创建工作的督导
2008-9-9 8:54:48 新闻来源:社会健康教育科 王少宽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按照我所与省卫生厅地病处签定的“2008年地方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从2008年8月27日至9月4日,陕西省健康教育所由党委书记王进选和所长助理张同军带队,分别赴安康、汉中两市的汉滨、汉阴、紫阳、平利、镇巴5县区,对10个市级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
      依据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省级示范村标准和考核标准,督导组对各县区创建市级示范村工作中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档案管理、活动情况、效果评价等情况,采用查阅资料、座谈、走村入户、问卷考核等方式进行认真督导和检查。在督导现场,对示范村创建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将督导结果向各市、县区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了反馈。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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