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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届满初审并荣获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2008-9-2 10:07:55 新闻来源:办公室 王军
8月23日,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党委薛书记一行3人来我所检查指导,并对我所市级“文明单位”届满复审工作进行了初审。所党委书记王进选同志主持召开了初审会议,所长助理张同军、办公室主任王俊儒参加了会议,张同军助理就我所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代表所党委做了“巩固创建成果,促进事业发展”的工作汇报。8月26日,根据初审结果,未央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我所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目前,我所上下正以饱满热情,积极迎接区文明委对我所的检查验收。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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